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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房贷政策“假离婚” 小心“弄假成真”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9日作者:东亚网 王璐
为应对房贷政策“假离婚” 律师:小心“弄假成真”


  去年以来,房贷政策收紧,政府出台了包括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等规定,同时二套房认定又以家庭为单位。在此情况下,许多人为买房而假离婚。近日,记者从长春市多个婚姻登记处与相关部门了解到,去年和今年的离婚率大概高于往年30%到40%,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房贷新政下的假离婚。虽然从法律层面上目前还没有什么办法来控制,但律师提醒:夫妻离婚后一方不肯复婚,弄假成真,将会导致矛盾产生,比如将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育与探视等一系列问题,假离婚风险很大。

 

婚姻登记处:


 

真离假离一眼就能看出来


  “其实,来办假离婚的都能看出来,不吵不闹,两人客客气气商量着来,很明显。还有不少今天“离”,明天就来“复”的。”南关区婚姻登记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说,2008年办理离婚的有1700对左右,可去年和今年都是从年初到7月离婚人数就已达到了1100对左右,这里面假离婚的比例可占了不少。记者对长春市多个婚姻登记处进行了粗略计算,目前离婚率大概比房贷政策收紧前增加了30%至40%。据宽城区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他们所在区有些地区属于城乡接合部,还有一些其他原因办理假离婚的:比如,在一些城镇房屋拆迁安置中,为了获取额外拆迁补偿利益,也有人选取假离婚的办法。但在一般情况下,根据拆迁管理条例,无论是实行货币补偿安置,还是实行产权调换,拆迁补偿的对象均是产权人,不会因产权人之间是否离婚而对货币补偿的金额或产权调换的面积有多大影响。

  此外,在农村征地安置补偿中,假离婚会造成分户,农户可以要求分两套住房。但此举风险很大,如果被查出,不仅多得的补偿利益将收缴,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访中,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所以不管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或者是为了某种目的去离婚,他们都无权干涉,只要是双方自愿、手续齐全,工作人员都要给予办理。

 

银行:


 

假离婚能省10多万利息


  某银行相关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套价格60万元的房屋计算,如果是首套房,商贷首付30%是18万元,贷款42万元。按期限20年8.5折利率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每月还贷2922元,总利息为28.1万余元,累计总还款70.1万余元。如果是二套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规定,即便首付是30%,按20年期限计算,每月需要还贷3449元,总利息为40.8万元左右;就算是首付50%,贷款 30万元,每月还贷2464元左右,20年下来要还利息29.1万余元。如果按照长春市的有关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的话,首付要支付36万元。

  某银行个人信贷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办理房贷只是看证件、手续等是否齐全,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法律上都只能以离婚手续辨别,作为银行职员更是没有这个职责和能力来判断。银行现在也没有针对这种情况的相关规定。他们受理过不少离异单身户购房,申请首套房贷款的,只要符合“无房无贷”条件,就可以受理,并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利率折扣。据工作人员介绍,他身边也有不少朋友咨询通过这种形式买房是否可行,他一般都劝朋友不要冒这个风险,因为听说过不少假戏真做的情况,冒此风险不值得。

 

律师:


 

法律上没假离婚概念


  吉林行远律师事务所主任韩庆敏表示,从法律角度上来说,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就是真离婚。只要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是自愿的,他们的离婚行为都是有效的,法律也没有禁止性规定。

  不过,韩庆敏提醒办理假离婚的夫妻,万一夫妻一方离婚后不肯复婚,弄假成真,那将会导致矛盾产生,比如将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育与探视等一系列问题。因为在平时咨询或受理过程中,有不少这样的情况出现:有些人已经有了外遇,提出假离婚,将家庭财产转移到自己名下,然后离婚后就与“有情人”远走高飞。另一方则成为受害人,所以,假离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本地情况:


 

二套房认定标准细则未出台


  去年,住建部网站上挂出了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制定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让购房者颇为关注。

  《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北京、济南、云南等省市已经出台“二套房”认定标准。目前,长春市暂时还未出台细则,因此在“二套房”认定上还没有具体标准,基本还是以家庭为单位。记者从银行了解到,银行认定“二套房”均参照全国联网的征信记录。据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春市今后可能会借鉴沈阳、哈尔滨等城市和一些先进省份的成熟经验,再综合自身情况出台相关细则。

  ●具体案例

  和气离婚为买房

  案例1:

  刘先生在一家私企上班,妻子做点小生意,孩子刚刚上小学。打拼了这么多年,两人希望再买个大点儿的房子,但算来算去,如按现行政策来看,他们的存款不够付二套房首付。经旁人“点拨”,假离婚是个不错的办法。将现在的房子先过户到妻子名下,然后两个人上婚姻登记处“欢欢喜喜”地办理了离婚手续。刘先生变成了“单身”,再买房就可以享受第一套房的政策了。

  案例2:

  王先生和妻子来到婚姻登记处,和和气气地办了离婚手续。他们的女儿今年要上小学,费了不少周折在一所市重点学校弄到了一个名额,可学校离家太远,想在学校附近买套房子,还舍不得卖掉住惯了的老宅。

  心急之下想到了假离婚,家里人都不知道,他们也跟平常的夫妻无异。离婚后一样住在一起,只等着买完房子后,再去复婚。